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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损害在职员工利益 / 余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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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f905c9d99cb0d635 广东省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今年5月1日起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两成。正如预料,掌声稀稀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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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p6 Z% {7 H+ F  H, q- o改革开放的第一个重要步骤就是下放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其中包括职工薪酬。到今天,连私人企业雇用员工都已经是平常事,理论上行政机关早已无权干预职工工资 水平。只不过全能主义的思维惯性仍在,有些人难免蠢蠢欲动。幸好是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而非下令企业加工资,否则一夜回到改革开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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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不是下令企业加工资,职工没有得到实惠,所以连工人都不喝彩,职工不但得不到实惠,等到来年如果没加薪的话,仔细点一点到手的工资,还会发现少了几张。因为社保局多收走了几张,没错,就是下发通知的那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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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_0 u/ g$ Q0 N3 _& z/ K4 d冤有头,债有主,要清楚并且牢记谁拿走了你的血汗钱。 , b2 p' _- P+ M3 a( I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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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社保金缴费额是根据上年社会在岗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之后,意味着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将成为“非法劳工”,不在统计之列。由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失业,或者回乡务农的农民更不在统计之列。列入统计范畴的低工资职工少了,统计出来的平均工资自然就高了。因此,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效于提高社保费缴付水平。 - t7 O5 c. }6 B) Y5 X) i7 E

6 z% a6 Z) }  a+ e& N社会保险是个零和游戏,社保局收多了,职工收入自然变少了。最低工资标准定得越高,职工实际收入就越低,所以各位不做老板的在岗打工者,千万不要以为社保局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与切身利益无关。正是因为大家漠不关心,有关部门才一再下发通知,从大家的荷包里拿钱走。 1 w4 Y# A" ~  F: S4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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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说,没关系,等我退休之后会返还给我的,现在收得越多,以后返还得越多。看似有理,其实是错觉。养老保险不是真金白银,不能储存几十年之后原样奉还。养老保险实际是一份承诺,这份承诺要过数十年后才兑现,且不说数十年后政局如何,就说那钞票购买力,恐怕已经小得可怜。设想一下三十年前举国艳羡的“万元户”将全部家产一万元存入银行,按活期利率现在取出来用会是什么样子。大家认真算一算就可以知道,社保局承诺的那份回报比活期利率还低。 ; U. M) q0 {4 b4 C0 h4 H2 S

! j, o# L/ K3 Y3 r有人会说,社保局到时候一定会支付超出承诺的回报给我们,这个我将信将疑,谁知道几十年后当政者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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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h6 U) i# ]/ O$ N: v+ h现在经常提高国企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标准,虽然有很多国企退休国企退休工人,当年在岗工作的时候并未缴纳社保金,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社保制度。他们的劳动积累体现在国有资产存量里面,国有资产并未划入社保基金,对退休金没有贡献。 ( _! j: e6 o) K

1 q  H* ]6 W5 A% O! x; [那些工作时没有缴纳社保金的退休工人领取的退休金从哪里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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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 T+ h4 M: i3 z4 i* o6 @, x社保局是用在岗劳动者缴纳的社保金支付已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社保局给在岗劳动者的承诺要靠劳动者的后代来兑现,而通常两个劳动者才有一个后代。 # ]/ H2 h9 K* Q6 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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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从宏观上来看,就是一套现收现付的游戏。社保局绝对不可能收了社保金之后买黄金然后埋在地下,到时候再还给你。因此,现在多缴纳少缴纳,与未来收获没有关联。现在少缴纳社保金,现在就多一份收入,现在多缴纳社保金,现在就少一份收入。道理就这么简单,至于如何实现,要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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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W2 G4 ?7 E( V我的建议是养老要靠自己,要靠全人类。购买一些在全球范围投资的基金,这是最安全的投资策略,除非全球持续衰退。人类真出现那样的惨况,也不影响个人幸福,幸福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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