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 I+ W6 ?* _' l3 X 解决“失控”、“半失控”状态,关键在于强化监督。强制戒毒所应根据《浙江省吸毒人员戒毒帮教暂行规定》,在吸毒人员出所前,通知其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做好出所接茬帮教工作。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应对所有戒毒人员进行逐个落实帮教和台帐式管理,长期帮教,定期帮教,定期尿检,形成强大的社会帮教体系,将所有吸毒人员都纳入社会监控网络。有工作的戒毒人员在上班时间由单位监督,下班后由家长监督,无业人员由家长和所在村居委会监督,促使戒毒者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与毒品、毒品环境和“毒”友隔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