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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交流] 政府退出募捐市场,不该成为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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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清流学习 于 2013-8-19 09:33 编辑 * ]/ s" x+ e' H. z$ K/ w& U1 ^

9 |4 [2 t9 Q, x                                   政府退出募捐市场,不该成为一种奢望
南方都市报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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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南都报道了清华大学教授邓国胜和基金会中心网即将发布地震捐款的公益研究报告的消息。据悉,记者从研究团队方面了解到,从5·12汶川地震到7·20定西地震,垄断权力正在逐步退出募捐市场;政府的行政干预也在逐渐减少,转而给予公众自身更大的选择。

    而就在本月初,依旧是清华大学教授邓国胜团队的数据在一宗报道中被摘出,其内容恰好是汶川地震之后募捐的760亿款项,80%流入政府财政,最终成为政府的“额外税收”。这样一则消息原本只是在报道中被引用而已,却因为证实了此前人们的“猜测”而引起轩然大波。

    邓国胜团队的研究时段是从2008年的汶川地震到今年的雅安芦山地震,恰好5年时间。依照时间轴来观察政府每一次地震中在募捐方面扮演的角色,的确可以发现政府的影子在慢慢退出。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国务院随即指定16家公募基金会进行募捐,也就是说,理论上全国只有上述16家具备官方色彩的慈善机构才有募捐权,其中自然包括后来名声一落千丈的红会。2010年,玉树地震发生后,政府则直接规定了所有捐款统一“汇缴”政府,民间募集的款项也难以幸免。

    直到今年的雅安芦山地震,政府垄断募捐的情况才有所变化,民政部首次退出接收捐赠,同时发出《公告》,第一次提出“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也正是在这一次震后募捐行动中,民间基金会壹基金的募款额度首次排名榜首,这一现象也被业内人士称为首次打破了行政权力垄断募捐的格局。

    零星的政策并不能真正触动垄断权力盘踞募捐市场的现实,只有集中的、系统的、大规模的社会改革,才能真正告别行政垄断占据募捐市场的可能。为此,7月18日,试图在社会改革方面走到全国前列的云南省,公开宣布“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除发生重大灾害外,不再参与社会募捐”。对于广大民间基金会而言,这一改革被认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利好消息。

    但即便如此,改革的困境却丝毫不会因为政策的松动而有所降低。在公益界,由政府、官办慈善机构和捐款企业之间形成的“铁三角”利益圈几乎无人不知。这其中,政府将官办慈善机构当成了“钱口袋”,而慈善机构则不遗余力地迎合政府,同时,包括大型国企、跨国外企在内的巨头则非常乐意向此类慈善机构捐款,以便在私下获得政府的商业支持。上述三者之间结成的利益联盟,使得政府更加不愿意放开对募捐市场的垄断,否则,就将侵蚀自身的丰厚利益。

    当然,这并不是说官办慈善机构就不应该具有公募资格,而是强调官办慈善机构不该垄断公募的权力。更进一步说,不管是民间还是官办,其实性质并不是最重要的,根本在于能够及时披露信息,能够接受公开的审计,能够经得起公众的监督。

    除了改变公募主体的垄断格局,政府还应该放弃的是一种“强捐”、“逼捐”方式。前者是募捐的资质要放开,后者是实施募捐的途径要改革。在很多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摊派捐款甚至直接在工资中扣除捐资都是常见之事,但此类行为除了严重伤害募捐市场之外,不会带来任何质的改变。

    尽管中国募捐市场的问题并非全然由政府造成,例如中国社会民众的募捐热情一般都是“灾难驱动型”,而非一种常态的偏好,但假如政府不能放开对公募市场的垄断,不放弃对强捐、逼捐的使用,潜力巨大的慈善力量将被扼杀在襁褓之中,改变中国社会面貌的公益力量的发展也会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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