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知识之如何定位与谋划机构督导(思路篇): T8 L6 J7 l6 D1 e" I! L- T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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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X* H9 {& B. z( {2 U. l* w 《中国社会工作》 作者 张良广
& e9 Q+ m( U" ~8 ?9 @1 B* V# s$ ^ 督导力量的强弱与督导成效的好坏直接关乎机构的服务品质与运营成败,这对于以技术见长的社工行业来讲,几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如何确定且细化督导在机构内的岗位职责?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督导功能?怎样将督导融进机构研发、运作、管理的每一环节中,不断升级机构的专业属性?却不见得每一个社工机构都十分清晰。由于我本人既在一些社工机构或项目中担任督导,又作为两家机构的总干事,既服务于别家机构,又聘请专业人士担当自己机构的督导,既有督导的体会,又有机构管理者的感触,所以本期及下期的专栏就想从督导和机构管理者的双重角度,与大家分享如何定位于谋划机构督导的话题,与大家一同思索社工机构应该确立怎样的督导规程。 无论是督导还是机构管理者乃至机构的社工,都必须认真的思索和审视在社工行业中:何为督导以及为何需要督导?毕竟,督导并非是社工界的专利,就拿营销行业来说,她们也有大把的督导岗位,我们经常光顾的屈臣氏、娇兰佳人等洗化用品店也为每位推销产品的员工配备过程督导,指导其如何更好的胜任工作、提高绩效。 在我看来,任何行业的督导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这一行业为确保品质的必备设置,督导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中普遍且基本的通用性工具。由机构指定或委派的督导,以个别或团体的方式协助员工发挥最佳的专业能力,以此确保服务(产品)标准的执行与优化,只是行业不同,督导的内容与方式也随之变化而已。 我十分认同英国社工学者Allan Brown&Iain Bourne在《社会工作督导》一书中对于社工行业为何需要督导的论述,她们认为“社会工作的本质是高度互赖的团队工作(team work)”,因此任何一个社工都不太可能脱离团队单兵作战,否则势必困难重重,或因缺乏方向与支持,孤立无援,这势必影响服务的成效与社工本身的成就感。任何有战斗力的团队,都需要有人支持和带领,而督导便是担负社工团队中使能者的不二人选。 2009年香港社工注册局刊发的《香港社工督导实务指引》中,将督导认定为“发展及维持高水平社会工作实务中的核心元素之一,它对提供人本服务的质素及前线社工的专业发展,至为重要。专业督导的首要目标是要使从业员有能力履行,并确保及促进以人为本、具职效能力和独立的社会工作实务,最终令服务使用者受惠。”并且,该指引还进一步解释,“在社工界,「督导」一词具有特定的意义,它远超于一般从上而下的管理,即主要涉及监察工作表现及服务效率的管理工作。「督导」亦不止于「谘询」,它包含阶梯式的行政责任,而在一个社会服务机构的环境中,这是社会工作实务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部份。”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机构知道社工督导应包含行政、教育及支援的三大功能,但事实上这三者的发挥在社工机构内并不均衡(教育功能较好,支持次之,行政功能最弱)甚至均不明显,这多半与机构运作理念同方式有关。目前,国内的社工机构多数采用聘请外判督导的方式,广东毗邻香港,很多机构不惜重金聘用香港督导。深圳、广州等地的民政局、社协也在着力推进培育本土督导的计划。但无论怎样,督导最终还是在机构运行中发挥作用,督导成效既与督导本人的质素有关,更与机构使用督导的策略、方式有关,甚至后者的影响更大。 我本人并不反对外判督导,且认为当前起步阶段,请香港(或其他社工较为发达的境外地区)督导成本虽然高,却不失为是取长补短的良策,但关键是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人力资源战略并结合运营管理的机制,做好机构与督导的对接、融合、再造,是每一个社工机构实施品质管理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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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d, U9 S9 `* W- X% x原文链接: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3823114922469/, E) V) O* I; ?4 _# g# E5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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