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义工领袖培育 于 2015-1-30 19:58 编辑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中旬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弱势人群的文化生活被纳入国家扶贫视野。《意见》要求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为贯彻落实这一意见,文化部、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以“行边疆、走基层”为主要内容,继续深入实施“春雨工程”与“大地情深”两项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9个主题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文化部还召开了2015年全国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强调“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老少边穷地区作为重点服务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城乡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要建成这一体系,补足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均衡发展成为必须。 按照地区文化发展状况,《意见》着重关注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四类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提出实现跨越式发展。具体措施包括: 与国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结合,编制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
促进地区对口帮扶,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 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按照人群文化生活状况,《意见》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并针对不同主体提出了不同的建设项目。 老年人、未成年人方面,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残疾人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农民工方面,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确立了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目前文化部已经研究起草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将于近日提交中央审议。”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在1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了这一消息。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让每一个公民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实现这个目标仅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财政也不宜大包大揽。” 他表示,财政部门将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公共文化事业,主要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相关部门也要简政放权,加强引导、制定制度,引入竞争。财政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此外,《意见》还强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文化类社会组织获支持 在各类社会力量中,社会组织在《意见》中得到了特别重视,《意见》要求从制度、政社分开、购买服务、监督等多个方面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建设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与文化类社会组织同样得到重视的还有文化志愿服务。 “由于我国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也面临着一些具体问题和困难,如人民群众对文化志愿服务了解不够深入、参与热情不够强烈,文化志愿者总体规模较小、工作网络不够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均衡等。”杨志今在2015年全国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上指出了文化志愿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 《意见》要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奉献社会与自我发展相统一,社会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结合中央有关精神,文化部将2015年定为“文化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年”,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文化志愿服务机构,逐步形成自上而下、层次完备、相互协调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二是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老少边穷地区作为重点服务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模式和活动形式,建立起覆盖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服务项目; 四是重点抓好招募注册、供需对接、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 明确2015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文化服务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文化部、中央文明办下发的《通知》明确提出2015年要深入实施两项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9个主题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行边疆、走基层”为主要内容,具体有以下两项:
第一,“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文化部牵头搭建内地与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横向交流的平台,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载体组织实施一批针对性强、效果好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丰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文化部牵头搭建国家艺术院团和地方纵向交流的平台,组织国家艺术院团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将优质文化资源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将高雅艺术送到基层,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 主题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包括“传递书香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精彩生活幸福使者”文化馆(站)志愿服务、“共享历史感受快乐”博物馆志愿服务、“感受艺术美丽心灵”美术馆志愿服务、“文化惠民为您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务、“邻里守望文化暖心”关爱重点群体文化志愿服务、“欢乐节日爱我中华”节日纪念日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公益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志愿服务、“关爱成长快乐生活”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等9项活动。
来源:公益时报 |